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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大军--《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8-05-15 浏览次数: 字号:[ ]

【编者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党中央立足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意见》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围绕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等环节提出具体措施,从而增强技术工人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获得感,激发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本期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供参阅。

◎《意见》的出台背景及政策导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工人和技术工人的待遇问题。对如何提高产业工人和技术工人的待遇,习近平总书记从2013年开始就多次强调,要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尊重劳动的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每年都有重要指示,在十九大报告中专门提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对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现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在总结地方和企业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起草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得到广大技术工人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热烈拥护。

《意见》最主要的是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大提出了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要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要营造劳动光荣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九大报告特别提出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一经济体系包含了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和人力资本的协同发展。2017年中央推出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这个《意见》是《改革方案》的配套措施。

《意见》抓住了技工短缺的现象是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多年来全国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全国的就业人员有7.7亿,技术工人有1.65亿,其中高技能人才有4700多万。技能劳动者,也就是技术工人占就业人员的比重大体上占到20%,而高技能人才只占6%,这两个比例都是比较低的。目前,就业市场求人倍率技术工人都在1.5-2,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包含技师和高级技师非常短缺,所以技工短缺的现象是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的体现,就业难与招工难同时存在。《意见》抓住了技术工人的利益问题并推出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的推出,第一次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上升到全局高度,摆在一个重要位置,抓住了技术工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意见》聚焦企业人才瓶颈,突出激励提升,强化问题导向,具有鲜明的导向性、针对性和标志性。

◎提高技术工作待遇的四方面16项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了重从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工资激励计划、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强化评价使用激励工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6项含金量高的政策意见。

第一个方面,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大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

1.全面加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对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全面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服务保障和提高待遇水平。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2.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待遇。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以多种方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特殊奖励。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适当提高其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

3.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经济待遇。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对于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取消学历、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

4.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社会待遇。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购(租)住房、安家补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对他们的配偶、子女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由有关部门积极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前培训,推荐就业岗位。

5.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创新等方面重要作用。增加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全国创新争先奖等奖项的推荐名额。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和创业创新等活动,切实保护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

第二个方面,实施工资激励计划,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6.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提高技术工人津贴水平。

7.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科学确定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并实现合理增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8.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动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方式,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第三个方面,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

9.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趋势,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发挥工会支持、监督和共青团动员、组织作用,确保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资金落实到位,并向一线技术工人倾斜。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按规定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技术工人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作用,按规定为参保职工提供技能提升补贴。

10.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培训等项目,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青创先锋工作室等建设力度。

11.加大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力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能力。积极发展职工培训和学历继续教育。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促进产教融合。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等政策,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技术工人。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打造具备实践经验的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第四外方面,强化评价使用激励工作,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

12.完善技术工人评价工作。健全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层次,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探索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

13.加大劳动和技能竞赛培养选拔技术工人工作力度。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国家和行业竞赛为主体、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14.完善技术工人平等享受待遇政策。鼓励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15.落实好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加强劳动执法监察,确保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休疗养活动。

16.广泛宣传技术工人劳动成果和创造价值。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展示优秀技术工人风采。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大力开展技术工人表彰活动。

◎专家解读

五个“前所未有” 体现《意见》重要意义:

一是前所未有的政策高度。建国以来,所有关于技术工人的政策措施,从未像《意见》这样,从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三个方面同步供给。

二是前所未有的政策力度。建国以来,所有关于技术工人的政策措施,从未像《意见》这样,从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五个环节提供系统性的政策供给,也从未像《意见》这样,要求那么多部门协同实施。

三是前所未有的协同实施范围。建国以来,所有关于技术工人的政策措施,从未像《意见》这样,发文的范围如此“广阔”:包括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等。覆盖范围包括党政军社会各界。可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四是前所未有的社会形态变革。《意见》明确规定了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和服务保障措施。这是我国第一次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多个领域变革我国社会形态:高技能领军人才进入中产阶层。我国社会形态将发生结构性变化。

五是前所未有的分配政策导向。建国以来,所有关于技术工人的政策导向,从未像《意见》这样,在原来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让世人眼前一亮、让国人难以忘怀的政策新导向:“技高者多得”。党中央国务院技能导向的激励政策,一定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国人轻视技术的不良心态。

五个字概括《意见》主要精神:

《意见》可以用“高、全、明、准、实”五个字来概况其主要内容和精神。

?“高”是站位高远。通过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激发调动其积极性,给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提供人才支撑。《意见》的出台,绝不单单是为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而是通过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全”是内容全面。涵盖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等多个环节。首先,《意见》既高度关注技术工人的物质激励,又广泛涉及政治待遇、社会地位、职业荣誉、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既要提高技术工人的当期收入和工资待遇,更要拓展收入来源,建立技术工人工资长期稳定增长的机制。最后,没有就待遇谈待遇,而是进一步拓展到人才培养、评价、选拔等环节,通过构建、完善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来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

“明”是导向明确。引导技术工人不断提升自我价值,鼓励向“高精尖缺”行业流动发展。《意见》分类施策,鼓励技术工人创新劳动、精益求精,引导人才向技术尖端、人才稀缺国家战略新兴行业集聚。

“准”是对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角色和关系定位比较准。《意见》立足于让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突出企业在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培训和评价方面的主体地位。

“实”是出台非常具体的政策措施。在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问题上,《意见》不仅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定义和范围作出详细规定,还明确要求各地设立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待遇政策。另外,《意见》还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确保《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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